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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焦化工分公司 9月14日焦副产品竞拍销售公告

煤焦化工分公司 2023-09-14 12:2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由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授权销售焦副产品。分公司通过“煤焦化工分公司产品信息”微信公众号或包钢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焦副产品竞拍公告和相关事宜。已发布的产品拍卖相关告知信息,具有和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请所有参与产品采购的用户仔细阅读、悉知拍卖公告的相关内容。

已发布信息视为所有参与产品竞价的用户已悉知并能够签订履约承诺书。

分公司销售事宜联系方式:分公司营销部:0472-2663007

一、注意事项

(一)用户需提供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红章):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委托代理证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质。

(二)用户资质审核通过,须在分公司指定账户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按照包钢电子商务平台竞拍规则参与已缴纳保证金相应产品的竞拍。

(三)保证金额度:粗苯、蒽油、沥青、焦化萘、煤焦油为10万元;硫酸铵、洗油、粗酚、轻油、酚油、二蒽油、粗焦油为5万元;粗硫磺为1万元。

   1.保证金长期有效,缴纳一个品种保证金的用户,可以参与同额度保证金及低于该额度保证金其它具备资质的产品的竞拍。

2.未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被考核未补足的用户不允许参与竞拍。用户可在无违约或合同全部执行完毕后,可以随时办理保证金退款。

3.因用户违约被考核保证金,用户须在接到分公司告知函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微信等网络传递方式反馈相关确认资料,未反馈确认资料视为同意分公司处理意见。

4. 该保证金既是竞拍保证金,也是履约保证金。

(四)具体竞拍过程,以包钢电子商务平台竞拍规则为准。用户在竞拍过程中如果出现操作失误,成交价格严重背离市场的现象,可以向分公司提出解除竞拍中标结果的书面申请和相关佐证资料。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同一用户年度内首次出现失误的考核1500元保证金;第二次失误的考核3000元保证金,同时取消该用户60天的竞拍交易资格,须在竞拍前补足保证金。

(五)产品价格为自提现汇价(出厂现金价格),承兑汇票按照包钢股份财务部制度贴息。

(六)参与竞价的用户要提前联系分公司营销部,熟知分公司产品质量及订货和提货要求,以免发生违约行为。

(七)用户的提货车辆和人员,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遵守包钢股份及分公司的相关管理要求。违反规定的,分公司通过考核保证金或限制车辆进入的方式处理。

(八)中标用户须在竞拍成功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或在不影响分公司生产的前提下,可协商延期5个工作日,根据竞拍结果支付货款,由用户业务人员持单位证明材料或网传单位证明材料扫描件,经营销部相关负责人审核后签订合同。

(九)每一个竞拍成功不同价格的“包”形成独立的锁价合同(下称合同);同一竞拍人相同价格的“包”可以合并为一个合同或形成独立合同;按照便于提货的原则或货款支付形式(根据“股份财务规定承兑或现金货款不能同时用于一个合同”的规定)可以将竞拍标包拆分为2个合同,拆分后合同超量或其他事宜按照竞拍标包个数计算。

(十)用户竞拍后未按要求支付货款签订合同,经协商仍然拒绝付款订货的视为用户违约,将全额考核保证金。同时通知包钢电子商务平台屏蔽该用户,取消其30天焦副产品竞拍资格,待用户补足该品种保证金后,恢复其竞拍资格。

如一个用户同期出现两个及以上此类违约时,全额考核保证金,同时通知包钢电子商务平台屏蔽该用户,取消其90天焦副产品的竞拍资格。

(十一)用户须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均匀提货。合同交易公差:焦粒、煤焦油、硫酸铵、粗苯、粗硫磺、蒽油、沥青、二蒽油、粗酚、酚油、焦化萘、洗油、轻油、甲醇、甲醇80%、合成氨合同尾量为-30吨至+10吨时合同执行完毕;粗焦油、液氧、液氮合同尾量为±5吨时合同执行完毕。超合同量部分须补足货款签订合同,价格执行原合同单价。

(十二)分公司遇到故障停车、设备检修、安全环保检查、产品质量等原因导致用户无法按期完成当期“锁价”合同量时。

1.剩余合同量可根据用户要求终止合同或在分公司具备足量供货条件时延期提货。

2.如果合同到期分公司产品库存不足整车(30吨)时,可按照用户要求终止合同或继续执行。

(十三)由于用户自身原因导致“锁价”合同未按期执行完毕。

1.如下期该产品竞拍价格上涨,该合同终止。

2.如下期竞拍价格持平或下跌,用户须按原合同价延期执行完该合同,延期过程中出现竞拍价格超合同价的,竞拍的次日终止合同,不再延期,如延长期内用户仍未完成该合同,或合同提货期间及延长期内造成分公司产品堵库的,按违约处理。

3.合同到期时,分公司没有对该产品组织拍卖,无法进行价格比对的,剩余合同量按照该合同价格作为底价组织拍卖,成交则该合同终止;流拍该合同须按原合同价延期7天执行,延期过程中遇新的拍卖价格高于该合同价格,该合同终止;如延长期内用户仍未完成该合同,或合同提货期间及延长期内造成分公司产品堵库的,按违约处理。

4.价格对比时,以用户“当期签订合同价格”与“次期竞拍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格”为依据进行对比。

年度内第一次违约考核50%的保证金,同一用户同期出现两个及以上此类违约时,直接考核全额保证金;如果年度内出现第二次违约的,考核全额保证金。

用户保证金考核后,该合同终止。用户须补足相应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拍。

(十四)用户打款签订合同后完全拒绝执行的,视为用户违约,考核全额保证金。同时通知包钢电子商务平台屏蔽该用户,取消其90天焦副产品竞拍资格,待用户补足该品种保证金后,恢复其竞拍资格。

(十五)如果因用户没有按照约定执行合同,造成分公司损失的,分公司有权在考核保证金的同时,在用户支付的货款中扣除一定费用作为分公司经济损失的补偿金,具体金额根据分公司相关情况确定。

(十六)遇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二、焦化副产品质量标准

品        种

规    格

材     质

标                  准

煤焦油

2号

罐装

YB/T 5075-2010

蒽油

蒽油

罐装

Q/BG 716-2015

粗酚

粗酚

罐装

YB/T 5079-2012

焦化萘

工业萘(二级)

袋装/罐装

GB/T 6699-2015

洗油

洗油

罐装

Q/BG 724-2015

煤沥青

中温沥青2号/

高温沥青2号

散装

GB/T 2290-2012

改质沥青

高温改质沥青二级

散装/罐装

YB/T 5194-2015

轻油

轻油

罐装

Q/BG 722-2015

肥料级硫酸铵

Ⅱ型

袋装/散装

GB/T 535-2020

粗硫磺

粗硫磺

袋装

Q/BG 715-2015

粗苯

加工用

罐装

YB/T 5022-2016

酚油

酚油

罐装

Q/BG 707-2011

二蒽油

二蒽油

罐装

Q/BG 728-2020

粗焦油

粗焦油协议

罐装

BG-MJHG-CJY-01

    三、竞拍资源和信息

竞拍时间:2023年9月14日下午15:30分

品名

竞拍数量(吨)

 

提货截止日期

提货要求

粗苯

1000

 

9月25日

1、必须使用国六排放车辆或新能源车辆提货。2、中标用户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委派资质齐全的车辆和人员提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煤焦化工分公司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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