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2023-09-19 14:36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9月20日焦副产品竞拍销售公告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庆华)通过“包钢庆华竞拍”微信公众号或包钢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产品竞拍公告和相关事宜。本平台公布的每期产品拍卖相关告知信息,具有和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请所有参与包钢庆华产品采购的用户仔细阅读、悉知每期拍卖的相关内容。本平台已发布信息视为所有参与产品竞价的用户已悉知并能够签订履约承诺书。
包钢庆华销售事宜联系方式:
包钢庆华营销部:0478-7937996 0478-7937622
一、注意事项
(一)用户需提供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红章):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委托代理证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质。
(二)用户资质审核通过,须在包钢庆华指定账户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按照包钢电子商务平台竞拍规则参与已缴纳保证金相应产品的竞拍。
(三)保证金额度:甲醇、粗苯、煤焦油为10万元;甲醇80%、硫酸铵、焦粒、合成氨为5万元;粗硫磺为1万元;液氧、液氮为3000元。
1. 保证金长期有效,缴纳一个品种保证金的用户,可以参与同额度保证金及低于该额度保证金其它具备资质的产品的竞拍。
2. 未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被考核未补足的用户不允许参与竞拍。用户可在无违约或合同全部执行完毕后,可以随时办理保证金退款。
3. 因用户违约被考核保证金,用户须在接到包钢庆华告知函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微信等网络传递方式反馈相关确认资料,未反馈确认资料视为同意包钢庆华处理意见。
4. 该保证金既是竞拍保证金,也是履约保证金。
(四)具体竞拍过程,以包钢电子商务平台竞拍规则为准。用户在竞拍过程中如果出现操作失误,成交价格严重背离市场的现象,可以向包钢庆华提出解除竞拍中标结果的书面申请和相关佐证资料。包钢庆华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同一用户年度内首次出现失误的考核1500元保证金;第二次失误的考核3000元保证金,同时取消该用户60天的竞拍交易资格,须在竞拍前补足保证金。
(五)产品价格为自提现汇价(出厂现金价格),承兑汇票按照包钢股份财务部制度贴息。
(六)参与竞价的用户要提前联系包钢庆华营销部,熟知包钢庆华产品质量及订货和提货要求,以免发生违约行为。
(七)用户的提货车辆和人员,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遵守包钢股份及包钢庆华的相关管理要求。违反规定的,包钢庆华通过考核保证金或限制车辆进入的方式处理。
(八)中标用户须在竞拍成功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或在不影响包钢庆华生产的前提下,可协商延期5个工作日,根据竞拍结果支付货款,由用户业务人员持单位证明材料或网传单位证明材料扫描件,经营销部相关负责人审核后签订合同。
(九)每一个竞拍成功不同价格的“包”形成独立的锁价合同(下称合同);同一竞拍人相同价格的“包”可以合并为一个合同或形成独立合同;按照便于提货的原则或货款支付形式(根据“股份财务规定承兑或现金货款不能同时用于一个合同”的规定)可以将竞拍标包拆分为2个合同,拆分后合同超量或其他事宜按照竞拍标包个数计算。
(十)用户竞拍后未按要求支付货款签订合同,经协商仍然拒绝付款订货的视为用户违约,将全额考核保证金。同时通知包钢电子商务平台屏蔽该用户,取消其30天焦副产品竞拍资格,待用户补足该品种保证金后,恢复其竞拍资格。
如一个用户同期出现两个及以上此类违约时,全额考核保证金,同时通知包钢电子商务平台屏蔽该用户,取消其90天焦副产品的竞拍资格。
(十一)用户须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均匀提货。合同交易公差:甲醇、甲醇80%、粗苯、硫酸铵、煤焦油、焦粒、粗硫磺合同尾量为-30吨至+10吨时合同执行完毕;合成氨合同尾量为-10吨至+10吨时合同执行完毕;液氧、液氮合同尾量为±5吨时合同执行完毕。超合同量部分须补足货款签订合同,价格执行原合同单价。
(十二)包钢庆华遇到故障停车、设备检修、安全环保检查、产品质量等原因导致用户无法按期完成当期“锁价”合同量时。
1.剩余合同量可根据用户要求终止合同或在包钢庆华具备足量供货条件时延期提货。
2.如果合同到期包钢庆华产品库存不足整车(30吨)时,可按照用户要求终止合同或继续执行。
(十三)由于用户自身原因导致“锁价”合同未按期执行完毕。
1.如下期该产品竞拍价格上涨,该合同终止。
2.如下期竞拍价格持平或下跌,用户须按原合同价延期执行完该合同,延期过程中出现竞拍价格超合同价的,竞拍的次日终止合同,不再延期,如延长期内用户仍未完成该合同,或合同提货期间及延长期内造成包钢庆华产品堵库的,按违约处理。
3.合同到期时,包钢庆华没有对该产品组织拍卖,无法进行价格比对的,剩余合同量按照该合同价格作为底价组织拍卖,成交则该合同终止;流拍该合同须按原合同价延期7天执行,延期过程中遇新的拍卖价格高于该合同价格,该合同终止;如延长期内用户仍未完成该合同,或合同提货期间及延长期内造成包钢庆华产品堵库的,按违约处理。
4.价格对比时,以用户“当期签订合同价格”与“次期竞拍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格”为依据进行对比。
年度内第一次违约考核50%的保证金,同一用户同期出现两个及以上此类违约时,直接考核全额保证金;如果年度内出现第二次违约的,考核全额保证金。
用户保证金考核后,该合同终止。用户须补足相应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拍。
(十四)用户打款签订合同后完全拒绝执行的,视为用户违约,考核全额保证金。同时通知包钢电子商务平台屏蔽该用户,取消其90天焦副产品竞拍资格,待用户补足该品种保证金后,恢复其竞拍资格。
(十五)如果因用户没有按照约定执行合同,造成包钢庆华损失的,包钢庆华有权在考核保证金的同时,在用户支付的货款中扣除一定费用作为包钢庆华经济损失的补偿金,具体金额根据包钢庆华相关情况确定。
(十六)遇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二、延时竞价说明
前期报价时间为15分钟,最后2分钟出新价触发延时,每次触发延时3分钟,延时3分钟时间内,也是最后2分钟出新价才继续延时,延时最多60分钟,平台目前单包每个用户允许出价99次。
三、竞拍资源和信息(以每期实际上架产品信息为准)
2023年9月20日15:30组织粗苯、硫酸铵、煤焦油竞拍;2023年9月20日16:00组织甲醇、液氧、液氮、合成氨、焦粒竞拍。本次产品竞拍采用延时竞价方式。
四、焦化副产品质量标准(实时更新)
序号 |
品种 |
规格 |
材质 |
标准 |
1 |
甲醇 |
罐装 |
液体 |
GB/T 338-2011 |
2 |
粗苯 |
罐装 |
液体 |
YB/T 5022-2016 |
3 |
硫酸铵 |
袋装 |
固体 |
GB/T 535—2020 |
4 |
煤焦油 |
罐装 |
液体 |
YB/T 5075-2010 |
5 |
液氧 |
罐装 |
液体 |
GB/T 3863-2008 |
6 |
液氮 |
罐装 |
液体 |
GB/T 3864-2008 |
7 |
粗硫磺 |
散装 |
固体 |
GB/T 2119-2006 |
8 |
合成氨 |
罐装 |
液体 |
GB/T 536-2017 |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9日